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灭菌水牛乳》(DBS45/
037-2017)、《黄皮酱》(DBS45/ 038-2017)、《芭蕉芋干粉条》(DBS45/ 039-2017)、《沙糕》(DBS45/
040-2017)、《木薯全粉》(DBS45/ 041-2017)、《桂林米粉》(DBS45/ 042-2017)、《桑椹酒》(DBS45/
043-2017)、《即食桄榔粉》(DBS45/ 044-2017)、《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DBS45/ 045-2017)。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灭菌水牛乳》(DBS45/ 037-2017)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黄皮酱》(DBS45/ 038-2017)
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芭蕉芋干粉条》(DBS45/ 039-2017)
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沙糕》(DBS45/ 040-2017)
5.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木薯全粉》(DBS45/ 041-2017)
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桂林米粉》(DBS45/ 042-2017)
7.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桑椹酒》(DBS45/ 043-2017)
8.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桄榔粉》(DBS45/ 044-2017)
9.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DBS45/ 045-2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