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AVS3 8K超高清编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AVS3
8K超高清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播用监视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AoIP网关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高性能传声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五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
GY/T 369-2023 AVS3 8K 超高清编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0-2023 AVS3 8K 超高清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1-2023 超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播用监视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2-2023 AoIP 网关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GY/T 373-2023 高性能传声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上述五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