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固体料仓(以下简称“料仓”)的设计、制造、检验与验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储存粒状或粉状固体松散物料的钢制、铝制焊接立式圆筒形料仓,适用范围为:仓壳内直径不大于20m;容积不小于15m3;设计正压不大于20 kPa,设计负压不小于-5 kPa;设计温度范围按仓壳金属材料允许的使用温度范围;高度H与内径D之比不大于5。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料仓:直接埋人地下的料仓;盛装物料的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或高度的料仓;经常搬运的料斗;由操作平台连成一排的料仓群。料仓界定范围。
本文件的料仓界定范围系指料仓壳体及与其连为整体的零部件,且划定在下列范围内。料仓与外部管道连接: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坡口端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料仓开孔的封闭元件,如接管、人孔、手孔的成形封头、平盖及其连接紧固件等。料仓的支承元件、开孔补强元件、垫板等附件,及其与壳体的连接焊缝。直接安装在料仓上的安全附件及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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