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回收与再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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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13/T 5361-2021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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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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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项目选址和布局、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环境应急措施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包括聚乙烯(PE)塑料、聚丙烯(PP)塑料、聚苯乙烯(PS)塑料、丙烯腈-丁二烯
-苯乙烯(ABS)塑料、聚氯乙烯(PVC)塑料以及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在内的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其他废塑料品种可参考本文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废塑料含有焚烧和裂解工艺的再生利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塑料的回收与再生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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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316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18号 |
中标分类: |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20环境经济 |
发布部门: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
实施日期: |
202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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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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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起草单位: |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徐铁兵、马跃涛、王宇青、张婷婷、何素娟、王伟静、李占广、武兰顺、孙玉艳、王宏亮、闫虹、苏亚南、陈雨、夏凡、陈建亮、马心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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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铁兵、马跃涛、王宇青、张婷婷、何素娟、王伟静、李占广、武兰顺、孙玉艳、王宏亮、闫虹、苏亚南、陈雨、夏凡、陈建亮、马心宇。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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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37821 废塑料再生利用技术规范
HJ/T 364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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