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代理服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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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501-2010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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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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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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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殡葬代理服务行为应具备的开业资质、经营服务场所、设施、环保、安全、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殡葬代理服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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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ervice Stand on the Funeral Agency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化妆品皮肤病评判技术规范》等207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0-11-01 |
实施日期: |
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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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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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日期: |
2023-03-24 |
提出单位: |
上海市民政局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上海飞思代理中心 |
起草人: |
吕春玲、王宏阶、高建华、史雅民、李亮、赵凤娥、宋守勤、孙顺义、黄硕业、应晶晶 |
批文号: |
29138-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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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殡葬代理行为,进一步提高殡葬代理服务水平,提供规范有序的殡葬代理服务,推动本市殡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上海飞思代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春玲、王宏阶、高建华、史雅民、李亮、赵凤娥。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宋守勤、孙顺义、黄硕业、应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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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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