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旅游休闲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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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1/T 925-2015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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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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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景区内旅游休闲服务设施的设置原则、设置方法和设置标准,包括观光游览车、露营、哺乳室、餐厅、茶室/咖啡室、烧烤区、游乐设施、健身设施、旅游日用品购物设施、旅游纪念品购物设施、邮政与快递及移动互联。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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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Planning guidelines of tourism and leisure service facilities in tourist attractions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上海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化妆品皮肤病评判技术规范》等207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
中标分类: |
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
发布部门: |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5-09-16 |
实施日期: |
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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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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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日期: |
2023-03-24 |
提出单位: |
上海市旅游局 |
归口单位: |
上海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商学院 |
起草人: |
沈山州、汪剑明、林章林、张建华、查爱苹、侯新冬、孙雪飞、徐薛艳、郭安禧 |
批文号: |
48796-2016 |
出版日期: |
201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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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商学院。
本标准起草人:沈山州、汪剑明、林章林、张建华、查爱苹、侯新冬、孙雪飞、徐薛艳、郭安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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