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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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T 3158-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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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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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机构设置、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人员、信息化、管理要求、评价与改进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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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分类: |
>>>>A16 |
ICS分类: |
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03.040劳动、就业 |
发布部门: |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
实施日期: |
2018-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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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归口单位: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主管部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起草单位: |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起草人: |
岳睿、赵红红、王波、曲发川、朱晓芃、王世卓、王平、刘世芹、高进华、齐婧妍、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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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睿、赵红红、王波、曲发川、朱晓芃、王世卓、王平、刘世芹、高进华、齐婧妍、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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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机构设置 2
4.1 设立原则 2
4.2 命名规则 2
4.3 机构职能 2
5 工作场所与设施设备 2
5.1 总体要求 2
5.2 标志标识 3
5.3 立案接待场所 3
5.4 调解室 3
5.5 仲裁场所 4
5.6 资料室 5
5.7 档案室 5
5.8 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 5
6 人员 5
6.1 总体要求 6
6.2 管理人员 6
6.3 仲裁员 6
6.4 记录人员 7
6.5 法律援助人员 7
6.6 其他办案辅助人员 7
7 信息化 8
7.1 总体要求 8
7.2 办案信息系统 8
7.3 管理信息系统 8
7.4 在线服务平台 8
8 管理要求 9
8.1 人员管理 9
8.2 办案过程管理 9
8.3 应急与安全管理 9
8.4 档案管理 9
9 评价与改进 10
9.1 评价 10
9.2 改进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标志标识设置样式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 仲裁场所布局方式 15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仲裁庭纪律示例 1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当事人权利义务示例 17
附录E(资料性附录) 仲裁桌椅样式 18
附录F(资料性附录) 仲裁员着装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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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18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19012—2008 质量管理 顾客满意 组织处理投诉指南
GB 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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