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19211—2003《辐射型集装箱检查系统》。本标准与 GB19211—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辐射型货物和(或)车辆检查系统”;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按产品结构分类(见4.3.2)、按检查对象分类(见4.3.3)、穿透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8.1,2003年版的5.2.1和6.4.2.1)、丝分辨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8.2,2003年版的5.2.2和6.4.2.2)、单次通过周围剂量当量分类(见表12,2003年版的表4)、反差灵敏度的试验方法(见8.3.2,2003年版的6.4.2.3)、检查系统环境条件分类(见表14,2003年版的表5)、标准试验条件(见表1,2003年版的表7)、辐射安全试验(见第9章,2003年版的6.6)、被检物单次通过周围剂量当量的试验方法(见9.5.2,2003年版的6.4.3);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8、3.11、3.12、3.16~3.18、3.20、3.21、3.23)、扫描速度要求分类(见表4)、钢板后丝分辨力分类(见表6)、空气中丝分辨力分类(见表7)、空间分辨率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8.4)、紧急停止设备的特性和试验方法(见5.2和6.5)、安全联锁装置的特性和试验方法(见5.3和6.6)、状态指示器的特性和试验方法(见5.4和6.7)、监视系统的特性和试验方法(见5.5和6.8)、物质分辨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8.5);
———删除了“通过率”“通过率试验”“盐雾试验”“淋雨试验”“运输试验”(见2003年版的3.14、6.4.2.5、6.5.2、6.5.3、6.5.4)。
本标准由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荐民、刘以农、李玉兰、赵自然、孙尚民、刘耀红、喻卫丰、郑娟、邓艳丽、陈旻雁、果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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