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防护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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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8151-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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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68.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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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825-4:2006《激光产品安全——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仅有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是对GB 18151-2000的修订。
本标准详细说明了永久和临时(例如维修时)用来围封激光加工机工作区域的激光防护屏以及专用
激光防护屏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目视透明屏及视窗、平板、激光帘和壁在内的一个防护屏的全部组件。对光路组
件、快门和不完全围封加工区的激光产品防护罩的要求包含在GB 7247.1中。
本标准还指出了:
a)如何评估和规范激光防护屏的防护性质;
b)如何选择激光防护屏。
本标准与GB 1815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正文由3章增加到5章;
——附录由3个增加到6个;
——图示由9个增加到32个;
——增加了2个表格;
——取消了IEC 前言;
——删除了1.3.18,因为该条款已包含在GB 7247.1中;
——纠正了一个错误:C.1FEL和PEL的区别:“最大值”应为“最小值”;
——修正了D.2中两处不适当措辞:
·激光束垂直照射样品表面,“垂直”改为“近似行垂直”;
·样品受激光照射产生温度,“温度”改为“温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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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Laser guard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8151-2000;被GB/T 7247.4-2016代替 |
中标分类: |
仪器、仪表>>光学仪器>>N33电子光学与其他物理光学仪器 |
ICS分类: |
电子学>>31.260光电子学、激光设备 |
采标情况: |
IDT IEC 60825-4:2006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0-07-24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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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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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0-07-24 |
提出单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起草单位: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吕正、马冲 |
计划单号: |
20065007-T-450 |
页数: |
5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36042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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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825?4:2006 《激光产品安全———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仅有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是对GB18151—2000的修订。
本标准与GB18151—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由强制性标准改为推荐性标准;
———正文由3章增加到5章;
———附录由3个增加到6个;
———图示由9个增加到32个;
———增加了2个表格;
———取消了IEC 前言;
———删除了1.3.18,因为该条款已包含在GB7247.1中;
———纠正了一个错误:C.1FEL 和PEL 的区别:“最大值”应为“最小值”;
———修正了D.2中两处不适当措辞:
● 激光束垂直照射样品表面,“垂直”改为“近似垂直”;
● 样品受激光照射产生温度,“温度”改为“温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和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正、马冲。
本标准于2000年7月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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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247.1—200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idtIEC60825-1:1993)
GB/T15706.1—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idtISO12100-1:2003)
GB/T15706.2—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idtISO12100-2:2003)
ISO11553-1:2005 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械———安全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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