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南昌白猪》等6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4年第5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号)、《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标〔2023〕10号)工作要求,经征求意见及公示,省市场监管局废止《南昌白猪》等6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6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江西省标准化条例》《江西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市监标创发〔2023〕108号)、《关于开展地方标准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办标〔2023〕10号)工作要求,经征求意见及公示,省市场监管局废止《南昌白猪》等6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现予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68项江西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