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地方标准主要内容与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不相符,或者不符合标准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情况逐项开展核查,梳理出《全面计量保证手册编写指南》等125项第一批拟废止地方标准并在官网公开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后未有异议。现决定,从即日起废止《全面计量保证手册编写指南》等125项地方标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125项)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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