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标定〔2016〕10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委组织组织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家对新编或修订实施后已满3年及复审后列入继续有效满3年的本市49项七匹狼中建设规范及相关强制性条文进行复审。经审核,其中26项为继续有效、18项应予修订,5项应予废止。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继续有效项目一览表
2、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应予修订项目一览表
3、2016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应予废止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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