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标定〔2019〕7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要求及《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专家,对新编或修订实施后已满3年及复审后列入继续有效满3年的本市
45项工程建设规范、2项建筑标准设计进行复审。经审核,其中31项为继续有效、10项应予修订、6项应予废止。
现将复审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2019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审继续有效项目一览表
2、2019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 审应予修订项目一览表
3、2019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标准设计)复 审应予废止项目一览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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