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公告〔2020〕2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地方标准依法严格限定在“满足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
号)要求,应对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和废止。经过认真梳理、分析研判、主要起草单位废止建议和对外公示,现决定即日起废止《道路运输液体危
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的检验与评定》云南省地方标准。 附件:云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