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市监函〔2022〕25号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共批准发布浙江省地方标准26项,2021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共计27项。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予公告。标准文本可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zjamr.zj.gov.cn)和浙江省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bz.zjamr.zj.gov.cn)免费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浙市监公〔2022〕25号)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