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的通告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止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 3005-2017)。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9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止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 3005-2017)。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