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天津市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第二批)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2017年以前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并对2020年以前有关未完成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 第二批有关情况结论予以通告,包括318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1),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56项(见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目录( 第二批) 2.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目录( 第二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2年4月20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2017年以前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并对2020年以前有关未完成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 第二批有关情况结论予以通告,包括318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1),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56项(见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目录( 第二批) 2.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目录( 第二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