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1年天津市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第一批)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2017年以前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并对2020年以前有关未完成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第一批有关情况结论予以通告,包括37项天津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1),终止天津地方标准计划项目7项(见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目录(第一批) 2.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目录(第一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1年12月23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2017年以前发布的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并对2020年以前有关未完成的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第一批有关情况结论予以通告,包括37项天津地方标准复审结论(见附件1),终止天津地方标准计划项目7项(见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标准复审结论目录(第一批) 2.终止天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目录(第一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