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发布或复审五年的地方标准、发布或复审三年的节能领域地方标准,以及部分其他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现废止37项北京市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发布或复审五年的地方标准、发布或复审三年的节能领域地方标准,以及部分其他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情况,现废止37项北京市地方标准(见附件)。 附件: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1年标字第13号(总第288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