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等80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2年废字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废止意见,经研究,决定对《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等80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附件:《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等80项地方标准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废止意见,经研究,决定对《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等80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见附件),过渡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附件:《机动车司法鉴定项目分类》等80项地方标准目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