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1年第5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等十一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经复审、征求意见和公示,决定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标准编号、名称等相关信息见附件,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生态系统遥感解译与野外核查》等十一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经复审、征求意见和公示,决定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肥料要求》等5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标准编号、名称等相关信息见附件,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附件:废止地方标准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