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等16项地方标准的通告
沪市监标技〔2021〕135号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地方标准供给质量,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决定废止《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等16项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沪市监标技〔2021〕135号
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要求,加强本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地方标准供给质量,经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现决定废止《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及节能评价值》等16项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