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8〕20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鲁质监标发〔2018〕20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