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废止《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等14项原施工工艺标准的通知
陕建发〔2017〕1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陕建发〔2016〕394号文件已发布实施18项陕西省工程建设施工工艺标准,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等14项施工工艺标准自2017年5月31日废止。凡公布废止的标准禁止使用,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 附件: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废止项目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1日
陕建发〔2017〕1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陕建发〔2016〕394号文件已发布实施18项陕西省工程建设施工工艺标准,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等14项施工工艺标准自2017年5月31日废止。凡公布废止的标准禁止使用,各设计、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 附件: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废止项目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