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省标准设计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103号)要求,由浙江省工程勘察院等单位主编的《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已通过审查、公示,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 1126-2016,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工程勘察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