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主编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0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28日
鲁建标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主编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0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城镇供水排水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