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17〕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主编的《“多表合一”信息采集建设标准》《“多表合一”采集数据传输标准》及《“多表合一”采集数据转换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分别为DB37/T 5102-2017、DB37/T 5103-2017及DB37/T 5104-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协会、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