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16〕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标准》和《建筑与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分别为DB37/T 5086-2016 和DB37/T 5087-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