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6〕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66-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56-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6年9月1日
鲁建标字〔2016〕3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主编的《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66-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DBJ/T14-056-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