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16〕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质监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和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主编的《微膨胀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058-2016,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微膨胀混凝土防水技术应用规程》DBJ14-017-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