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等15项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的通告 2019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安徽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办理程序》(皖质办发〔2016〕38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通过并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网站和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现批准《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等15项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 附件: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目录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安徽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修订工作办理程序》(皖质办发〔2016〕38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通过并在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网站和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现批准《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等15项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 附件: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目录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