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地方标准的通告 第116号
津市场监管标准〔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2019年1月9日
津市场监管标准〔2019〕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