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质技监标〔2018〕377号
各有关单位: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3项地方标准已经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T 1099-2018 《单位(楼宇)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DB31/T 329.2-2018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2部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集中存放场所》(代替DB31/ 329.2-2005)
DB31/T 1100-2018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
该标准计划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日期以国家标准委地方标准备案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