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保障环境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现批准《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环保物联网 术语》《环保物联网
标准化工作指南》及《排污单位编码规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 927-2017)
《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HJ 928-2017)
《环保物联网 术语》(HJ 929-2017)
《环保物联网 标准化工作指南》(HJ 930-2017)
《排污单位编码规则》(HJ 608-2017)
上述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污染源编码规则》(试行)(HJ 608-2011)废止。
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 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