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汞冶炼》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有色金属工业-汞、镁、镍、钛、锡、钴、锑冶炼7个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汞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镍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锡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钴冶炼》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锑冶炼》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汞冶炼》(HJ 931-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HJ 933-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镍冶炼》(HJ 934-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HJ 935-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锡冶炼》(HJ 936-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钴冶炼》(HJ 937-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锑冶炼》(HJ 938-2017)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 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7日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931-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汞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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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2 |
HJ 933-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镁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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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3 |
HJ 934-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镍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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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4 |
HJ 935-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钛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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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5 |
HJ 936-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锡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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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6 |
HJ 937-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钴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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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7 |
HJ 938-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锑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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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2017-12-27 |
出处: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801/t20180103_4290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