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等10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6-2017);
二、《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7-2017);
三、《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868-2017);
四、《固定污染源废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69-2017);
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57-2017);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870-2017);
七、《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HJ 871-2017);
八、《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HJ 872-2017);
九、《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 873-2017);
十、《固体废物 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874-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12月7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1月28日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866-2017 |
水质 松节油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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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2 |
HJ 867-2017 |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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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3 |
HJ 868-2017 |
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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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4 |
HJ 869-2017 |
固定污染源废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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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5 |
HJ 57-2017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HJ/T 57-2000 |
2017-11-28 |
2018-01-01 |
6 |
HJ 870-2017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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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7 |
HJ 871-2017 |
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比长式检测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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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8 |
HJ 872-2017 |
环境空气 氯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电化学传感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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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9 |
HJ 873-2017 |
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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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
10 |
HJ 874-2017 |
固体废物 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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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
2018-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