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 84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19日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848-2017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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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
2017-11-01 |
出处: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709/t20170928_42264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