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发布废止《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7号
根据《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的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废止1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公告(见附件)。该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省质监局 省环保厅 2017年4月25日
根据《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的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布废止1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公告(见附件)。该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省质监局 省环保厅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