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的通告 浙卫通 [2017] 2号
浙卫通 [2017] 2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决定废止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 383-2005)。废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特此通告。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5日
浙卫通 [2017] 2号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组织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等程序,决定废止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 383-2005)。废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特此通告。
省卫生计生委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