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监局关于调整《厨柜安全技术条件》等14项强制性地方标准属性的公告 2017年第4号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精神(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将《厨柜安全技术条件》等14项地方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地方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5日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精神(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将《厨柜安全技术条件》等14项地方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地方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