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学科分类与代码》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制定的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已完成。按照《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进行讨论,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7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寄回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委。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电子邮件:zhangcy@sac.gov.cn 电话:(010)82262961 附件:1.学科分类和代码第2号修改单(报批稿) 2.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