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16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607-2011)。 该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