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控制和减少氮氧化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部决定编制《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2009年4月初完成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初稿之后,书面征求了部分专家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印送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于2009年7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电话:(010)66556217
传真:(010)66556218
电邮:chan.yechu@mep.gov.cn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岳涛
电话:(010)8353686413810044363
传真:(010)83536864
电邮: yuetao0420@sohu.com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3.《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燃烧工程研究所
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热工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有限公司
江苏苏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同方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大拇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绿叶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