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1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和《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钢铁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
465-2009); 二、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导则(HJ
46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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