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等4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二、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T 398-2007)
三、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
四、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HJ/T 400-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