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现批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等5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15-2007)
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超声波管道流量计(HJ/T 366-2007)
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电磁管道流量计(HJ/T 367-2007)
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 368-2007)
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J/T 369-2007)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 15-1996)
二、超声波管道流量计(HCRJ 057-1999)
三、电磁管道流量计(HBC 34-2004)
四、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HBC4-2001)
五、水处理用加药装置(HCR J068-1999)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