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土壤污染,现批准《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T 350-2007)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