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89-2006)
二、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0-2006)
三、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1-2006)
四、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 292-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特此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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