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依据《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框架合作协议》有关要求,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
依据《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框架合作协议》有关要求,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以下2项北京市地方标准作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批准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5年标字第4号(总第362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