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羊毛纤维物理性能试验方法》等104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9年第8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农牧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饲料工业等标委会和相关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核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羊毛纤维物理性能试验方法》等10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废止项目明细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农牧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饲料工业等标委会和相关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复核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羊毛纤维物理性能试验方法》等10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废止项目明细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